(1)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,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(科室)、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,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;
(2)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、总工程师、业务部门、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、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;
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,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;
(3)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;
(4)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,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,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、分析安全生产中(特别是一通三防、防治水、顶板管理)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、制定解决的措施、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;
(5)对矿井通风及瓦斯、煤尘、自然发火、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,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,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、质量大检查,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;
(6)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,提出主导意见;
(7)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、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培训教育、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,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。尽职尽责,杜绝“三违”现象。
任职要求:
(1)年龄35-45周岁,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;
(2)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五年以上,具有机械化采煤工作经历,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;
(3)熟练使用办公软件(包括CAD制图);
(4)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组织协调能力强,团队协作能力佳,有一定的抗压能力。
(2)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、总工程师、业务部门、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、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;
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,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;
(3)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;
(4)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,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,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、分析安全生产中(特别是一通三防、防治水、顶板管理)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、制定解决的措施、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;
(5)对矿井通风及瓦斯、煤尘、自然发火、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,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,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、质量大检查,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;
(6)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,提出主导意见;
(7)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、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培训教育、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,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。尽职尽责,杜绝“三违”现象。
任职要求:
(1)年龄35-45周岁,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;
(2)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五年以上,具有机械化采煤工作经历,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;
(3)熟练使用办公软件(包括CAD制图);
(4)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组织协调能力强,团队协作能力佳,有一定的抗压能力。
职位类别: 生产矿长/副矿长
举报- 公司规模:1000人以上
- 公司性质:民营企业
- 所属行业:煤矿
- 所在地区:四川-宜宾市-兴文县
- 联系人:李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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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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